□記者 茅冠雋 通訊員 宋劍
  晚報訊 昨天,備受關註的“松江殺嬰”案犯罪嫌疑人雷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,被松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。面對檢察官,雷某表示“婆婆在生活各方面都偏袒小媳婦,我心裡一直很委屈,這才對四個月大的嬰兒下殺手。”
  11月24日上午,松江一早飯鋪內一名四個月大的男嬰“失蹤”。警方調查排摸發現,被害嬰兒的伯母雷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經詢問,雷某交代因家庭瑣事,對婆家及被害嬰兒母親(其弟媳)不滿,遂於11月24日上午,趁家人都在門外做早餐生意之機將弟媳家四個月大的嬰兒殘忍殺害。
  四川人雷某今年22歲,去年5月嫁人後產下一女。去年7月,弟媳的到來讓雷某的內心開始失衡。
  據雷某向檢察官交代,2012年5月她與丈夫馬某結婚時,婆家給了她4萬6千元彩禮。之後不久,被害嬰兒父母結婚時,因被害嬰兒母親穆某是安徽本地人,婆家按照老家規矩,給了穆某家10萬元錢彩禮,這件事讓雷某一直耿耿於懷。
  另外雷某交代,因性格不合,婆婆一直不喜歡她,平時也不愛和她說話。“婆婆從結婚的彩禮到平時的家務活等方面都偏袒小媳婦,我心裡一直很委屈……我在想是不是因為她給婆婆生了孫子,功勞要大一點,所以婆婆偏著她一點。”
  案發前幾天,雷某與婆婆發生爭執。她對承辦檢察官表示:“那天婆婆穿著我給她買的鞋子,我就問我老公,這鞋子好不好看?我婆婆當時說:‘小媳婦也給我買了,我給雷某錢了。’ 我聽了心裡特別不是滋味,當時就對婆婆說,你給小媳婦的不是更多嗎?然後婆婆顯得很不耐煩。”
  雷某稱,她曾提出家裡兩個媳婦每人按月輪流做飯,或者她做飯、小媳婦洗碗,婆婆都不同意,稱“小媳婦不會做飯,要照顧她”。雷某結婚一年多以來,類似這種“委屈”以及日常摩擦,最終導致她心理失衡,對四個月大的無辜嬰兒痛下殺手。
  雷某回憶,案發當日,“那天上午我就想拿她家寶寶出出氣,就把孩子抱到了衛生間。然後我聽到我公公回來了,情急之下才用手捂住了孩子的鼻子和嘴巴。然後我發現寶寶就不動了。現在想想,我也覺得自己很殘忍。”
  如今,案發早飯鋪已停止營業,周圍鄰居稱這戶人家處理完孩子後事就回了老家。
  在看守所中,面對松江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的提問,犯罪嫌疑人雷某表示了懺悔,多次泣不成聲。  (原標題:嬰兒伯母自述“很委屈很殘忍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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